常规产检流程中,在孕期大约要做7次左右超声。超声有异常发现时,必要时还会复查。第一次超声一般是在怀孕6周后,孕妇除了妇科常规检查之外,应通过超声确定宫内妊娠是否正常,排除宫外孕、双胎、葡萄胎等异常情况;

第二次超声是在怀孕11-13周,此时要做第一次超声排畸筛查,了解胎儿的大小,并且会专门检查胎儿颈后透明带(也就是我们常说的NT)。
第三次超声在怀孕20周前后,超声全面排畸筛查,很多先天畸形就是在这个时期发现的。
第四次超声的时间,是孕22周-25周的胎儿心脏彩超。了解胎儿心脏的发育,及时发现心脏畸形。
第五次超声的时间则安排在怀孕28到30周,查看是否有体表畸形,还能对胎儿的位置及羊水量有进一步的了解;
第六次超声也就是最后一次是在怀孕37周,此时做超声检查是确定胎位、胎儿大小、胎盘成熟程度,有无脐带缠颈等,根据胎儿的头径、骨骼的测量估计胎儿的体重,明确胎儿的胎位,进行临产前的最后评估。
进入37周,就是足月啦,有可能分娩,随时待产。如果没有生,孕40周还会对胎儿进行超声评估。
总之,孕期超声是很好的辅助检查手段,但也不是越多越好。